
北京高院设“六条禁令”,法官违反将被撤职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04-08-20 浏览数:929
(李欣悦)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市高院有关负责人称,法官一旦触及这六条禁令,一律被撤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克称,这六条禁令的最大特点是不设一般纪律处分的“中间带”,法官只要存在违反六条禁令的基本事实,将一律被撤职、限期调离、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开除,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李克强调,北京市法院系统中,法官和当事人、律师的整体关系是健康的,但也确实有少数法官利用手中的权力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导致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产生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下一剂“猛药”。
市高院监察室主任林小涛介绍,去年全市因违纪被查处的法院工作人员共有15件18人,其中一名法官因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收受当事人回扣,数额达到犯罪,已被判刑。
六大禁令
1.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请吃、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
2.严禁法官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
3.严禁法官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
4.严禁法官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
5.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
6.严禁法官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
链接
北京市部分法院的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投诉电话。
市高院:65290467
市第一中院:68635255
市第二中院:67653214
东城区法院:64031381
西城区法院:68366063
崇文区法院:87895413
宣武区法院:63545177
朝阳区法院:65855838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