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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03-06-11 浏览数:1,261

一、国务院新颁布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共789项,于2002年11月1日公布,并即时生效。 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4、《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406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共82项,于2003年2月27日公布,并即时生效。 5、《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广东省政府新颁布规章: 1、《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2003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3]3号)公布,并即时生效。 2、《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03]6号,2003年1月29日公布,并即时生效。 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广东省行动指导要点》,2003年2月20日,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广东省行动指导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03]12号)中公布,并即时生效。 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文件粤发[2003]4号,于2003年3月19日公布,并即时生效。 以上新颁布法律、法规可登录广州律师网法律法规查询栏查找,或于广东政报各期期刊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