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订《欠薪保障条例》个体打工享欠薪保障
发布时间:2003-07-14 浏览数:1,028
南方都市报讯 如今,企业欠薪现象越来越严重,据全国人大代表陈大鹏提供的资料显示,从2001年1月至11月,深圳市劳动局共接到12557起投诉,比2000年增长48%,其中42%的案例和拖欠工资有关。如何解决欠薪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已经是深圳政府和人大面临的重大课题。实际上,深圳市早在6年前就制定了《欠薪保障条例》,然而,为什么欠薪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进一步恶化呢? 深圳市6年前出台的《欠薪保障条例》并没有把该市的个体工商户、“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和补偿贸易)企业纳入该条例管辖范围,也就是说,在个体工商户和“三来一补”企业打工被欠工资,是不受《欠薪保障条例》保护的,而实际上,让人触目惊心的是,深圳市至少有一半的私营企业,包括外国投资和外国所有的公司习惯性地拖欠雇员工资。针对这一严重侵害打工者权利的现象,最近深圳市劳动局将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把个体工商户、“三来一补”企业纳入条例调整范围(《深圳商报》7月8日报道)。这将极大地扩大受保护劳动者的范围,促进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现在各级人大和政府都十分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企业拖欠职工和打工者工资的问题几乎成为每年地方人大和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热门话题,这些关注和呼吁,使我们进一步反思在一些法律法规上所出现的漏洞,实际上,正是这些漏洞让一部分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肆无忌惮地拖欠职工尤其是外来打工者的工资,侵害他们的利益。在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张跃仑等市人大代表就已经实行了6年的《欠薪保障条例》的适用范围提出异议,认为:“目前罗湖辖区有上万户个体工商户,且相当一部分个体工商户有近百名的员工,尤其是美容美发、桑拿按摩、饮食服务等行业,已经成了劳资纠纷的‘多发’行业;此外,来料加工企业虽然是引进项目,但也是纳税的企业,且劳务员工人数较多,发生欠薪行为比率较高。”这仅仅是一个区的情况,而全市则更为普遍了,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出我们法律的滞后和漏洞。 因此,如何从制度上、法律法规上保障劳动者权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补漏洞,已经摆在了政府和人大的面前。值得欣慰的是,在人大代表的鼓与呼下,深圳市政府准备着手修订《欠薪保障条例》了,而且还将制定实施细则,对欠薪垫付的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量化、规范和明确。这个条例的修改和完善,将极大地约束个体户、企业主的侵权行为,同时也为打工者提供了法律援助,这将是无数打工者的福音。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