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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数:4,796

穗律党通〔2024〕5号


花都区律师行业党委,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考评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广州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含单独设立、联合设立)应参加党建工作考评。其中2023年7月1日(含当日)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加考评,不评定等级。

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由派出单位参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示范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考评。

二、考评时间

结合2023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同步开展党建工作考评,考评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5月17日。

三、考评内容

重点考评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围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36项开展考评,按照考评得分评出党建工作示范化、规范化及不达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2023年度)》(附件1)。

四、考评标准

考评分数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加分项目30分,减分项目24分。考评结果按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考评得分分为三类:

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评得分≥105分;

党建工作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105分>考评得分≥85分;

党建工作不达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评得分<85分。

五、考评方法及步骤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客观全面、注重实绩的考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进行。

(一)自查自评与报送材料

各律所党组织和联合党支部对照《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2023年度)》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考评打分表(见附件2、附件3,单独设立的党组织填写A表,联合党支部填写B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联合党支部自评后,需将考评打分表(盖章扫描版)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加减分项目等六大项目分类整理)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12点前发送到市律师协会党建部邮箱(gzlxdjb@vip.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为“2023年党建工作考评材料-xx律所”,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评分情况。

2023年度党建考评统计.jpg


(二)考评复核

2024年5月17日前,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实地考评与书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拟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到现场实地复核。对本年度内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受过处罚处分或者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进行现场考评或实地复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区负责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司法行政有关部门,确保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党建工作考评双同步。

(三)考评结果评定

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情况,确定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评等级,明确考评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考评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反馈。在考评工作中发现考评对象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直接认定为考评不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建工作考评是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落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二)持续跟踪问效。各律所党组织要将党建考评与自查自纠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查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基础、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对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将进行督促整改,对下一年度考评结果不能保持示范化标准的,应予摘牌。

(三)强化结果运用。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中,充分运用党建工作考评结果,对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将考核结果纳入律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表彰鼓励、组织推荐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发挥考评结果的正向引导、逆向约束作用。


附件:1.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2023年度)

2.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A表)

3.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B表)




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彭国城   联系电话:835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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