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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

发布时间:2002-12-04 浏览数:867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近日就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张福森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去年是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宣部、司法部对全国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李鹏委员长出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各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一百多位省部级领导干部,包括不少“一把手”在当地发表电视讲话、发表文章和参加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大新闻媒体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社情民意,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座谈会、专题晚会、研讨会、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法制游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张福森说,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正值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又适逢党的十六大刚刚胜利闭幕不久,中宣部、司法部将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并专门发出通知,对宣传活动作了部署。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观念,诚实守信的观念。   张福森指出,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年来,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居于重要的指导地位,它确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繁荣发展的根本法律保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张福森说,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对于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张福森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六大确定的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用法制保障信用,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信用建设、信用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加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高全民的诚信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这是建立良好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的社会基础。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有关诚信意识、诚信制度的法制宣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为胜利完成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张福森说,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目标。   党的十六大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领会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民主法制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意义和作用,深刻认识健全的民主法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重要任务和努力方向,增强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大力宣传十六大报告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要把十六大精神的宣传作为我们现阶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的作用,全力做好十六大精神的宣传工作,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要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按照十六大报告对法制宣传提出的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服务于不断加强的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张福森说,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纪念宪法颁布二十周年为契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张福森最后说,为了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活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国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作出了部署。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各地、各部门将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大新闻媒体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向全国各地印发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在中央电视台播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以及“12·4”电视系列节目等,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