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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所陈勇儒律师给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做环境执法实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数:4,950

2019年418日和24日,陈勇儒律师应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邀请,作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生态环境法制培训班的授课专家,给顺德区内的环保执法人员做环境执法实务的培训、分享。



近年来,佛山市顺德区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通报,全国20191-2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表明,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额排名分别为全国各区县第三、第四!足见该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顺德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因案件办理数量的增加,其执法人员不断在实践中获得丰富的执法经验,自身执法水平很高,在广东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本次培训着重于更新增进顺德分局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水平。因此,陈律师在讲座中,结合2018年、2019年新颁行的系列党和国家、部委、广东省新法新规、规范性法律文件,重点就行政执法人员证据链意识、取证规范、监测规范等直接关系到执法效力的问题,以及部分当前执法疑难点问题,如未批先建类执法中“总投资额”的认定、“暗管”认定的四大争议等,做了分析并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讲座中,陈律师通过自己亲身办理的案件,以案说法,讲故事、做比较,阐明了许多环保执法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同时,陈律师也积极与现场参与培训的执法人员做环境执法的交流,了解其通常的执法方法和模式,探讨执法规范化的深层次问题。讲座结束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及其环境监察大队、各镇街局的部分领导跟陈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了执法中的难题。本次环境法制培训得到了顺德分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陈勇儒律师多次应邀为不同主体进行环境资源法方面的讲座,比如为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企业进行年度环境法律风险培训(每年两次)、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进行执法人员执法技能与风险防范培训、为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前法律梳理、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有关绿色投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政策法规宣讲、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监高进行环境法律风险管理讲解、为长沙市律师协会同行进行环境资源法律师实务讲解、为南沙区商会会员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新法新规应变讲解等,均取得良好普法效果,为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做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