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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全省邀请5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

发布时间:2006-03-28 浏览数:807

    本报讯 (记者杨明通讯员王茜)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起草工作组组长杨建广昨日表示,该条例将首次邀请全省5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以体现立法的针对性。

  杨建广表示,将坚持“开门立法”,并将广泛吸收未成年人参与起草。未成年人是我们制定《条例》的保护对象和利益主体,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能健康成长。因此将通过网站和媒体,公开招聘5名未成年人参与《条例》起草小组,让未成年人亲自参与法规的制定,使法规的制定更具针对性。同时将召集各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专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提出意见,反映他们的心声。起草组还将深入省未管所和未成年劳教所,分别召开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征求意见座谈会。

  招聘未成年人参与起草工作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打热线电话咨询,号码是020-87673133,联系人是王兵,邮寄地址是广东省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广东省委社区与权益部,邮编是510080。

  开通征求意见网站

  又讯 (记者杨明 通讯员王茜)昨日下午,省人大法委主任王旭东、团省委副书记王晓共同开通了《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网站(www.gd-cyl.org/yfqsnfz),征集各方面对该条例起草工作的意见。

  王晓表示,希望借助各大新闻媒体,公布网站,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条例(草案)》起草内容,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