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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1年6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1-07-01 浏览数:6,523

一、会长办公会议

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就第七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提案处理意见等议题进行讨论。

 

二、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

1.组织开展《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若干意见》联签稿实施情况调研活动,并收到近150份调研意见。

2.与民事法律师专业委员会就执业责任保险出险案进行研讨。

3.应邀参加市司法局关于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管立法项目申报研究会议。

4.组织开展增补两名委员工作,并发布通知。

5.新接2件维权申请案件。

 

三、纪律委员会

1.组织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度工作,并对近期发生的纪律投诉案件进行讨论。

2.分别组织召开第二和第三审查小组会议,对近期投诉案件进行讨论。并组织了一次听证会。

3.应邀参加市司法局律管处行政处罚案件讨论会议。

4.组织委员参加“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修改研讨会议。

5.组织召开“规范管理与纪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座谈会。

 

四、业务发展委员会

1.组织召开主任工作会议,讨论部署2011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召开主任工作会议,就编纂论文、案例集工作及2011年度培训、研讨会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3.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委员会案例汇编工作进行讨论。

4.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1)与广州市美术学院举办第六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活动。

(2)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2011年度工作以及与全国律协、省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律师版权实务论坛”进行讨论和安排。

5.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与省律协宪法与人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人权保护”讲座。

6.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1)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广州市募捐条例(草案)》修改意见。

(2)组织召开委员会例会,讨论安排委员会相关工作。

7.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

邀请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两位合伙人Andreas Max Haak 和 Michael Dietrich联合举办“中国与欧盟反倾销、反垄断法律与实务”座谈会。

8.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1)组织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就编纂论文、案例集工作及2011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安排。

(2)就律师个案进行讨论,并给出论证意见。

9.行政、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

(1)应邀参加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亚运会后加强城市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座谈会”。

(2)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筹备工作进行讨论和安排。

10.环境、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

邀请省环境技术中心技术部部长叶书栋高级工程师举办“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及核查要求”讲座。

11.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安排2011年度各项工作。

12.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

应邀参加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广州市绿化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五、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1.开展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批准98人实习,91人通过期满考核,4人未通过期满考核。

2.协助律师学院开展第14期实习人员培训班报名及开班仪式工作。

 

六、文体委员会

组织召开文体委员会会议,部署2011年度工作。

 

七、女律师委员会

1.组织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度工作。

2.组织周燕军等5位委员协助市妇联开展“失足妇女帮教活动”。

 

八、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组织开展第32期《广州律师》杂志选稿、统稿、编辑、设计、排版工作。

2.组织委员就市检察院《首届广州市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征集和动员律师报名参加控辩赛。

3.《中国律师杂志》及南方都市报专门报道《广州:各方给力,共同破解律师“三难”—人大督促公检法司国安共同落实<律师法>》。

4.组织召开第二届律师辩论赛领队会议,抽签确定辩题和赛次。

 

九、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1.组织召开委员全体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度工作。

2.组织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沙龙”第一期活动。

3.协助省律协开展征集“做大做强律师事务所”主题方面的论文工作。

 

十、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1.组织召开委员全体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度工作。

2.组织开展二次“广州青年律师演讲沙龙”活动,并增补新会员。

 

十一、党团工作

1.组织召开四届五次党委会,就省律协、市司法局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评优等议题进行审议。

2.协助省律协、市司法局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评选优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

3.组织落实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幸福广东”民主生活会活动。

4.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

5.组织接待市司法局政治部“三项活动”检查小组。

6.组织安排各律所党支部书记参加革命教育活动。

 

十二、秘书处

1.配合、协助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组织召开秘书处部长会议。

3.协助做好赴汶川考察律师办公楼援建工作。

4.协助做好梅州兴宁凉伞村结对帮扶助学相关工作。

5.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6.组织安排社团法人年审。

7.报送《广州市律师协会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8.发布《秘书处工作信息》。

9.组织开展秘书处人员招聘工作。

10.协助省律协开展编印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册和通讯录工作。

11.秘书处文件处理、收取会费、党组织关系调转以及会员补充医疗保险等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