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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浏览数:1,774


穗律协通〔2022〕11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鼓励及支持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来穗执业,经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措施公布如下

   一、设立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机构

通过在市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设专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处理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相关事务。设立专门联络渠道(邮箱、电话等),协助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了解执业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培训交流等,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提供便利,加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融入湾区,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二、开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专项培训课程

市律协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开设专项培训课程,包括办案流程介绍、内地法规讲解、专业领域办案等实务操作等,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实务能力。

三、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加入相关专业委员会(特别是涉外法律专业)

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积极参与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吸收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成为一带一路、涉外、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涉外法律事务领域的专业优势。

四、定期开展走访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联谊活动

市律协定期组织走访相关律师事务所并开展联谊活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内地律师的交往,推动业务合作领域实现相互协助、相互成就。

五、协助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购买执业保险

通过协助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购买执业保险等保障措施,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对执业风险的能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提供保障。

六、增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入“广州涉外领军律师人才库”及展示平台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作为优质涉外人才,市律协可以将其纳入“广州涉外领军人才库”,并在展示平台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过往经办经典案例进行集中推介与展示,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关注度。

七、在律兴APP上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介绍进行宣传

通过在“律兴APP”及市律协官网上设置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专栏,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需要了解的各项资讯。如来穗执业流程、咨询热线、专项培训活动通知、联谊走访活动安排等事宜,并对接到专门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提供便利的资讯获取与信息咨询的渠道。

八、邀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

市律协对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首年会费给予补贴。

九、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共同举办粤港澳法律服务论坛

举办粤港澳法律服务相关专业论坛,邀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出席参加并作主题发言,宣传及推广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执业经验及经典案例,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内地律师的学习交流。

十、协助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请广州的优惠政策

市律协协助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请在穗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医疗保障、人才奖励等方面,及时向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发布申请优惠政策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期限等信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福利待遇。

市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彭明致,电话:13719039419;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陈向荣,电话:020-83557159,邮箱:gzlawyers2021@163.com。




广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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