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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律师行贿法官受罚引发行政官司

发布时间:2004-05-18 浏览数:998

  因写信欲向法官行贿而被吊销执照的律师翟雪俊,对处罚决定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翟雪俊系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解决自己案源不足的问题,他竟采取给法官写信的方式,许诺若介绍案件将给法官百分之四十的案件代理费。并且给多名法官发出了内容相同的信件,还附上本人的名片,但始终未收到任何回音。前一阶段,有关部门在规范律师执业的过程中,认为翟雪俊作为执业律师,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法官写信许诺以可预期的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向法官行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了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

    翟雪俊认为自己只有行贿的意图而没发生行贿的事实。许诺属于思想、意识、意图的范畴,不能等同于行为。行政机关将行贿的许诺行为认定为就是行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违背法理常理。行政处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处罚决定。

    因此事是北京市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后对律师进行的第一例行政处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