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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8月)

业务资讯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日公布,其中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一类立法项目69件。《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位列其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将一并考虑。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基本法,也是共青团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奠基石。一直以来,共青团作为联系和代表广大青少年的群团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和落实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第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共青团中央牵头起草,于19919月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此后,共青团中央分别参与了2006年、2012年的两次修订,积极推动各级团组织,协同预青专项组、各级未保委成员单位,扎实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并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是加强新时代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契机。团中央将继续积极参与和推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体现主动担当,凸显共青团权益工作的专业性和法治性,彰显共青团作为青少年普遍性发展权益的“代言人”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