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台全面推广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05-04-21 浏览数:1,235
近日,江苏东台市司法局通过在全市合伙律师事务所中推广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律师管理、客户需求评审、法律文书控制、服务行为控制、所内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制度,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法律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化。
该市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一是在形式上做到“四化”,即律师着装规范化、律师语言标准化、法律文书撰写、制作方式格式化、事务所形象管理制度化;二是在程序上做到来所咨询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反馈,对接受委托办理的案件全部建立案件档案,建立客户利益冲突审查制,以规范格式记录服务过程,并实行全程服务质量跟踪和案件定期回访制度;三是在实体上实行收案、分配案件、结算三统一,建立主、协办律师责任制和工作日志及案件通报制,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先行制;四是在救济渠道上实行律师执业保险制和投诉管理责任制。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