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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09年11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09-12-24 浏览数:6,390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09年11月份工作通报

一、会长办公会议

1、组织召开本月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就《关于推选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讨论稿)、基金管理人员调整等问题进行讨论。

2、组织召开本月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就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

3、组织召开本月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就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

二、常务理事会

1、组织召开七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就《关于推选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讨论稿)、第七届广州市律师协会代表提案等议题进行讨论。

2、组织召开七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就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

3、组织召开七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就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讨论。

三、理事会

1、组织召开七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

2、组织召开七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3、组织召开七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维权委员会

1、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荣辉率该院反贪局、侦监处、公诉处、民行处和研究室等处室领导一行9人组成的调研组前来我会,就新《律师法》贯彻实施问题进行了调研,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市律协会长王波、副会长欧永良、秘书长朱宝莲、维权委员会主任黄建水以及6位维权委员代表接待了来访嘉宾并参与了调研座谈。

2、新接维权申请3件。

 

五、纪律委员会

1、召开纪律委员会审查小组会议,审议了近期我会调查的投诉律师案件,对1名违纪会员执行了训诫处分,对2名会员进行口头警告,对1名会员进行谈话提醒,并依3名涉嫌违纪会员申请组织召开了听证会。

2、召开纪律委执行委员会会议,对审查小组提交的11件投诉律师案件进行了审议,并依据行业规则作出了相应决定。

3、新接投诉律师案件7件。

六、业务发展委员会

1、副会长庄伟燕、王晓华参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座谈会,就省高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作风与队伍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并对涉及金融机构民商事案件调解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2、与英格兰和威尔士出庭律师公会、事务所公会、英中贸易协会共同举办“促进国际贸易与解决国际争端”交流会。副会长张平等10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3、组织乌鲁木齐律师代表团为期20天的交流学习活动,包括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下所学习、参观律所、法庭旁听等。

4、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期法治广东论坛论文的紧急通知》。

5、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召开会议,就《广州市公共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草案)》进行讨论。

6、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我市律师应邀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专利周”期间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高层论坛”。

7、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白沙、秘书长陈均艺、委员高国胜、尹春武应邀参加外经贸局举办的“反倾销交流会”。

8、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讨论并向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7条关于《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9、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王思鲁、赵晓飞应邀参加广州市检察院举办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座谈会。

10、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1)秘书长马晓艳应邀参加广州仲裁委举办的“外贸代理合同管理及风险防控”研讨会。

(2)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飞鸿审判长主讲“民事强制执行立法若干问题”讲座,约600名律师到场学习。

11、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

邀请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柯直律师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实务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约300名律师到场学习。

七、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1、开展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批准3家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资格,35名实习人员的实习申请,22名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并通过考核。

八、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完成2009年第五期(总第23期)《广州律师》杂志的选稿工作。

2、协助《中国律师》杂志记者来穗对广州市政府正式出台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的情况进行深入的采访。

3、组织与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开展交流活动。

4、对天河区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经验交流会情况作报道。

九、文体委员会

1、组织举办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篮球锦标赛。

2、广州市律师协会合唱团招募新团员。

十、财务监督委员会

1、完成广州市律师协会上半年的查账工作。

十一、党团工作

1、协助广州市司法局领导调研广州律师党建工作。

2、协助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广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会,就《关于推选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的方案(讨论稿)》、广州市律师协会党委2007-2009年度“双优”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名单等议题进行讨论。

3、协助召开第三届第十八次广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会,就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

4、转发广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开展向广州市党内关爱扶助金捐款活动的通知》。

5、推荐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党支部参加广州市司法局机关服务年优质服务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

6、批准成立两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7、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订阅2010年《南方》杂志。

十二、秘书处

1、配合、协助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完成广东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工作。

3、接待昆明市律师协会的来访。

4、办理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工作。

5、继续做好2009年度补充医疗保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