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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律师事务所营改增纳税指引(草案)》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09-18 浏览数:8,217

2013913日,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营改增纳税指引(草案)》研讨会。研讨会由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何海琼主持。委员会主任杨青燕、秘书长唐高翔和其他十余名委员律师参加本次研讨会。

    律师事务所如何在营业税改革增值后开展纳税工作,与我市律师事务所的切实利益息息相关。自去年广州试点“营改增”后,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一直积极关注相关的税收改革政策及文件,并围绕改革主题与税务部门等单位开展了多次座谈和交流。同时,委员会各委员也以走访的形式,就税收改革后我市律师事务所在一般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财务处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最后起草了《律师事务所营改增纳税指引(草案)》。     研讨会上,各委员逐章逐条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根据律师业和律师的特性,律师业与其他行业的共性,结合我市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下一阶段,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将落实该指引的进一步修订工作,继续开展多方讨论,分章节就条文内容进行再论证与修改、条文遣词用句准确性的把握,最后汇总形成完整版本。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将尽快上报市律协常务理事会讨论,以期尽早定稿并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布。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