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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建立高校教学实习基地 培养律师后备人才

发布时间:2014-10-10 浏览数:4,516

      2014年8月26日,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罗镇忠、副院长丁利、党委副书记陈方、沙敏老师一行到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举行“本科教学实习基地”揭牌仪式暨实习座谈会,标志着金鹏正式成为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合作方,成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的实习基地。

    中山大学法学院历年来为社会各界培养了大批人才,其中不乏杰出律师。此次在金鹏成立实习基地,体现了中山大学对律师实务人才的重视,以及对金鹏的充分认可。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法学学生的实习实践意义重大,实习实践是后备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与校方共建实习基地,是金鹏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的工作。至目前为止,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已经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了实习基地,金鹏欢迎国内外的优秀学子来金鹏实习,愿与国内外法学名校共建实习基地,共同推进法学后备人才尤其是律师后备人才的培养,加深法学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的结合,加大理论与实务的互相作用,增进高校与律师事务所的互助提高和交流。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