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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浏览数:7,3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我市全面依法治市队伍人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参谋智囊作用,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等实务工作者。

二、选聘人数

40人。

三、聘任形式及聘期

兼职,每届聘期为5年。

四、申报日期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

五、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从事律师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

(三)理论功底深厚,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没有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六、专家分类

专家根据研究领域和业务专长,分为理论研究类、制度建设类、法律实务类、涉外法治类等四类专家。

(一)理论研究类专家,主要以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学理论研究、形势与政策研究的专家为主。

(二)制度建设类专家,主要以从事地方立法、制度研究的专家为主,着重吸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专家。

(三)法律实务类专家,主要以从事司法案件办理、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律实务、行政执法实务、政府合同审查、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的专家为主。

(四)涉外法治类专家,主要以从事域外法研究、域内域外法律规则对接、涉外法律服务、国际仲裁、外商投资领域、外语翻译的专家为主。

七、工作内容

(一)参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宣传培训工作,参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二)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有关制度建设;

(三)参与重大法律问题、司法案例研究,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四)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工作;

(五)参与涉外法治研究、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商事仲裁制度改革等;

(六)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

(七)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咨询事项提供意见,参与有关会议、调研等活动。

八、选聘程序

(一)报名

登录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gz.gov.cn/),下载填写《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申报表》(附件),提供职称证书等能够证实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以“专家类别+单位+名字”命名)以及纸质材料1份。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k_sf@gz.gov.cn;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148号司法大厦2楼全面依法治市研究中心,邮编:510150,联系电话:020-83545307,信封请注明“专家申报”。

(二)初审

申报者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经综合考虑申报者履历经验和业务专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

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gz.gov.cn/)将拟入选专家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入选专家名单,颁发聘书,并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申报表.doc

 

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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