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全面停收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
发布时间:2011-08-02 浏览数:1,052
广州从2004年开始面向流动人员征收2.5元/月/人的治安联防费,将被正式废止。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广州全市各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近日收到上级内部通知,全面停收流动人员的治安联防费。目前,广州市各区正在着手布置此项工作,广州市物价局也正在制定相关细则,通告文件将于近期正式颁布。
进度:有的区已经停收治安联防费
广州市向流动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始于2004年。广州市物价局颁布《关于收取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穗价[2003]199号),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向在广州住满半年以上外来暂住人口征收治安联防费。
这项收费从一开始就广受公众的质疑。不少人质疑称,老百姓已经纳税,再收治安联防费,是重复收费,很不合理。2006年3月,广州市民赖先生因质疑治安联防费收取的合法性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此案经二审后最终以赖先生败诉告终。
而今,这项收费将成为历史。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在广州务工、居住、生活外来人员的归属感,为他们提供更实惠的服务,广州市委、市政府已经批准了停收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的意见,相关的通告文件正在走程序之中,最快近日就将公布。
广州市流管办相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目前各个区正在着手布置此项工作,有的区已经停收治安联防费。他透露,广州市物价局也正在制定相关细则,近期将会正式发布。
疑问:每年收费2亿元花到哪里去了?
有网友提出,自己交了一年多的治安联防费,却不知道这笔钱花到哪里去了。“这笔账目能不能像部门的财政预算报告一样向社会公开?”
数据显示,广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达713万。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收取计算,每个月广州全市收取的治安联防费高达1782.5万元,每年总额更是超过2亿元。
来源: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