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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律师团伸出援助之手

发布时间:2003-08-19 浏览数:987

  即使“外交途径解决不了,我们也还要据理力争!”律师张博义正辞严地说,“目前事实非常清楚,证据确凿,打赢这场官司我们有信心。”   张博现在北京盛系律师集团执业,当听说齐齐哈尔发生“8·4”毒剂伤人事件伤者人数在不断增加,她毅然回到家乡,决心为家乡人办好这件事。   和张博有着同样想法的还有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佳斯特律师事务所、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天拓律师事务所以及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他们不约而同地赶到了齐齐哈尔,组成了法律援助律师团,决定为家乡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到达齐齐哈尔后,律师们就赶往事故现场及解放军第203医院。他们向受害者及其家属了解情况后,对受害者及家属进行了法律上的咨询并提出建议。同时,他们还向政府提供了基础法律数据和日本国内相似案例的判例,以便政府在谈判时作为参考。   对于此次事件中伤者的索赔问题,张博说,目前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如果最终解决的结果不能让伤者满意,那么伤者有必要启动民间诉讼。在事件的解决中,日方已承认了造成中国数十人被伤害的是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化学武器,那日方就有义务承担责任。张博说,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在别国遗弃化学武器的国家应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它资源。1999年7月30日,中日签署的《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关于销毁在中国境内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的备忘录》中又重申了日本应履行上述义务。然而日本没有履行义务,则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这一点毋庸置疑。   曾经在日本留学多年并回国两年的律师刘洪朴说,在日本国内,类似的该国公民的受伤事件,日本国家政府都给予了赔偿。那么对于发生在中国的因日方遗弃化学武器造成的伤害,日方没有理由拒绝赔偿。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