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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院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机制的建议答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数:4,456

穗律协通﹝2016﹞66

各律师事务所:

2016年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庄伟燕律师领衔提出《关于建立检察院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机制的建议》,要求检察机关及时更新并向辩护律师反馈案件办理进度信息,完善监督督促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称“市检察院”)收到该份建议后高度重视,欧名宇检察长批示要求由案管中心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认真研究加强内部协调、构建对外及时发布、反馈机制,并于2016年5月20日作出函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先后会同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若干规定(试行)》《广州市检察机关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试行)》,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建立了集律师接待、律师阅卷和听取意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律师接待室,推动包括律师知情权在内的各项执业权利保障的落实。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四位一体的公开模式,开发并上线运行“网上检察院手机APP”软件,为律师等搭建了一个更加强大和便捷的服务窗口。2015年全市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568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86条、公开法律文书11333份、办结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业务3692件,今年以来通过手机APP办理律师业务2000多人次。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打造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知情权等执业权利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检律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律协的沟通联系,共同落实2016年2月1日联签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司法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月5日联签的《广州市检察学会与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指定专人负责担任联络员,协调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建立满意度调查机制、问卷调查机制、座谈交流机制以及专题工作会议机制等系列措施,积极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二是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牵头,强化内部各职能部门在案件办理程序、进度信息关联沟通上的督导工作,坚持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相关节点信息准时导入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实现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的依法同步公开,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情权,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大“网上检察院手机APP”软件研发和应用力度,努力实现案件节点信息及时主动推送,畅通和拓宽律师与经办人正常沟通机制。

三是规范案件进度信息告知制度。市检察院将于近期下发《关于严格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案件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节点信息及时告知辩护律师,特别是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后三日以内,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辩护律师。同时,建立健全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明确在接到律师投诉后,由控申部门通知案管中心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十日内进行调查并答复。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市检察机关目前使用的是高检院开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该系统内的信息源端口由高检院掌握,没有下放给地方检察院。在高检院未授权的情况下,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市检察院研发的“网上检察院手机APP”中的节点信息,难以实现自动同步对接,目前只能依靠人工手工导入,客观上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市检察院已积极向省检院和高检院汇报协调此事,争取今年在这方面取得突破。

特此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