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协动态

广州律师应邀参加“2009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

发布时间:2010-01-18 浏览数:8,593

    11月28日,受香港律师会邀请,我会会长王波、副会长王晓华、秘书长朱宝莲以及50多名律师到香港参加了“2009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该峰会旨在探讨大中华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下的法律服务合作,来自港澳台及京沪粤9个城市律师代表200余人参会。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出席开幕礼并致辞。他强调,两岸四地社会及经济上的联系愈趋密切,人流商务频繁,法律服务需求日增,并带来新机遇,现时正是时候探讨优化服务。两岸四地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但由于本身的法律规限,以往共同处理一些法律问题会遇到困难,但相信问题总能克服,并透过优势互补促进合作。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到会并发表主题演讲。王波会长受邀参加了“会长圆桌会议”,会议达成了“建立及优化两岸四地律师业务转介和合作机制”、“建立综合两岸四地法律服务信息、宣传和合作平台”、“加强法律专业操守监管、培训及专业标准合作”、“加强大中华地区仲裁和调解合作”以及“鼓励两岸四地律师参与法律公益事务”五点共识。

    王晓华副会长受邀作了题为《加强两岸四地律师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建议》演讲,参会者反响非常热烈。他建议,香港与内地律师应充分交流学习,奠定合作基础,共同构建高效公平的合作转介机制。同时,要提高会员参与的积极性,拓展陆台交流合作深度与广度,共同展望CEPA新格局。

王波会长在主席台就座

王晓华副会长做主题发言

会长圆桌会议合照

参会律师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