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用十六大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实践
发布时间:2002-11-27 浏览数:1,290
(记者徐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起来,结合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用十六大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实践,振奋精神,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民法院改革和建设的新局面。 《通知》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的精神实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法院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的改革步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有序进行;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和以十六大精神为动力,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十六大精神为动力,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审快结一批案件,力争不把能在今年审结、执结的案件拖到明年。要进一步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好今年的调研任务,特别是对一些事关人民法院发展大计的深层次调研,要集中力量完成,多出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要对今年开展“转变作风年”的工作作一次系统深入的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要对近几年法院开展改革的工作进行一次回顾,总结经验,完善成功的改革内容和措施,调整一些不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做法,从而不断将人民法院的改革顺利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