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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成为议案热点之一

发布时间:2003-03-07 浏览数:1,375

(记者 刘 岚) 记者昨天从人大会议议案组了解到,截至下午5时,议案组已收到代表议案128件,其中有关法律制定和修改的议案占绝大部分。有关司法公正和司法改革的内容成为今年议案的新热点。 记者在现场看到,第18号议案是上海团的尹继佐代表等提出的“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司法改革委员会的议案”;第82号议案是江苏团的姜德明代表等提出的“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议案建议对人民法院组织法某些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细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各类人员任免条件,理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纵向关系,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姜德明代表还领衔提出“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议案中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建议通过立法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农问题”、市场经济秩序(包括食品安全、诚信等)、维护特殊群体(包括农工、妇女、消费者、下岗、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社会保障等也是今年代表议案关注的热点。 今年人代会的第1号议案,是由陕西团的桂中岳等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国家公务员法的议案”。这份议案,对原有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0年来的作用给予了肯定,并认为上升为法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为什么将这个议案作为第1号?议案组办公室副主任李伯钧解释说,一是收到的时间较早,二是内容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三是形式比较规范。他同时提醒记者,代表提出的议案总得有个编号顺序,第1号与其他号数的议案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李伯钧介绍说,从这几天代表议案提出的情况看,今年的议案与往年比较,总体水平在提高。一个原因是,据了解,有不少代表在会前花了大量时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的议案,有的还经过专家论证。另一个原因是,这届代表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比往届有提高,代表们在参加人代会前,都对党的十六大精神、宪法和有关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知识进行了学习,执行代表职务的自觉性和能力也有一定的提高,“老代表经验丰富,新代表热情十足”。 本次大会议案的截止时间是3月10日下午6时。到3月5日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202件,正在做向有关机关和组织交办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