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十八批已通过创建 “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现场审核的律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1 浏览数:1,202
创建办﹝2018﹞1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活动的通知》(穗司发﹝2006﹞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的通知》(创建办﹝2014﹞3号)等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现将第十八批已通过创建“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现场审核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公示如下:
1.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
2.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3.广东海印律师事务所;
4.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
5.广东茂文律师事务所。
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名单中公示的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燕琦、曾晖,联系电话:83554275,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九楼。)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