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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财税委2018年7月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07-30 浏览数:4,533

20180719日,广州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财税委”)在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举行“个人所得税修改及律师事务所行业税收问题”研讨会暨2018年下半年工作安排会议。市律协财税委徐立主任、方昀副主任、唐高翔副主任及委员会14名委员参加了本次研讨活动,会议由徐立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对个人所得税的修改问题进行了研讨,并由徐立主任、谢艳斌律师、王煌律师先后分别分享了20187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参加的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委员会组织,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律协财税专委会联合举办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暨北上广税务律师研讨会”的研讨情况及收获和感受。其中,徐立主任主要总体介绍了三地律师研讨会发起召开的初衷是希望赶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728日意见征集期截止之前能汇合三地律师的意见进行提交,同时也提出希望各委员作为财税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有志从事财税法律专业服务的人士,应当在意见征集期之前积极发声表达理性的专业意见。谢艳斌律师将三地律师研讨会上各位学者、律师提出的与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有关的代表性观点和意见进行了归纳性分享,包括总体层面上本次修法的目的、功能和定位不清晰,实体和程序层面上纳入综合征收的具体项目设计缺乏体现税收调解功能、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不清晰且缺乏标准(比如教育费的扣除等)、45%的最高档税率相较许多国家仍较高、反避税条款设计不严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缺乏配套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变更前须提供完税凭证的税收前置程序实质不仅是对交易行为的评价而且是影响了商业交易行为的实施等,以及学术界学者的一些研究亮点,例如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娜老师对全世界各国科技创新吸引国际人才的税收政策的研究,包括以色列对于犹太人实施返乡减免税制、荷兰对于稿酬支付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促成大量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在荷兰设立以及荷兰期刊发表数量在全世界领先的情况等。王煌律师则从感受到学术界教授学者和实务界律师所提意见和观点角度的区别作了分享,认为学术界学者在发言中更多侧重于理论定性的角度来提出意见,比如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学院陈少英教授是从税收法定原则和纳税人权利保护两个方面做分析,且从“个人所得”性质来区分劳动所得和资本利得来评价税负比例的公平性问题,而律师们所代表的实务界更多是从法律规定的操作性来提出意见,对在立法、修法等法律制度的完善中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人士共同构建这种方式表达了极大的认同。随后,委员会的方昀律师、何浩太律师、刘美霞律师、吴拥军律师、崔建川律师、黄志娟律师等也参与提出了各自的意见进行研讨,如何浩太律师提出未来合伙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中如合伙人既是企业主又是业务实施者,收入是按工资劳务报酬综合征收且可以有专项扣除还是按经营所得征收没有专项扣除界定不清楚,吴拥军律师提出当前修正案中个体工商户如超过9万元收入就按20%税率征税相较中小微企业规定同等收入下仅按10%征税,明显存在税收不公平的问题。

    结合对个人所得税修改的研讨,会议也同时就律师事务所的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经验分享,徐立主任也把律师事务所当前税收政策和规定适用再作了宣讲。对于2018年下半年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徐立主任也做了相应的布置,包括继续开展每月沙龙研讨、大型讲座的安排等等。会议在积极、热烈的讨论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