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规范有序参与法律服务———山西省首届律师管理与发展论坛侧记
发布时间:2003-09-25 浏览数:796
“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服务于改革开放大业中的中介组织,观念的创新更应该成为发展的第一要务,只有观念创新,办所的理念、服务的思想、管理的机制等才能创新,律师事务所才能规范有序地参与法律服务。”这是在9月19日召开的由山西省司法厅和山西省律协组织的“山西省首届律师管理与发展论坛”会上,与会者达成的共识。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张高宏告诉记者,近年来,该省司法厅和省律协遵照司法部指示,调整了工作思路,通过不断改革,逐步建立了以“两不四自”为核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及业务都得到了可喜的发展。 山西省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锁说,一个律师事务所里,个人经努力获得的商业秘密和专业技术在所里应公开。一个团队里,不能让核心技术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否则,就会形成资源垄断和权力膨胀,极易使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不平等现象产生。只有成果共享、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才能使律师规范有序地办理案件,才有利于积极向上发展。 “每个执业律师都是律师服务团队中地位平等、自主管理而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的一名队员。因此,团队建设是律师事务所实行人和所兴、人才兴所和品牌兴所战略的集中表现。”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如如是说。他主张引入团体理念,突破传统模式,来开拓律师所的建设、管理与发展新局面。 黄河律师事务所的薛晓蔚律师认为,许多律师所的管理者心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观念:“酒好不怕巷子深”!认为只要办案水平高,胜诉率高,律师的口碑自然就好,当事人自己就会找上门,根本不需要推销。他说,在新世纪能跟得上时代发展步伐的律师,必然是重视市场规律的,“酒好更要常吆喝”。 与会者一致认为,目前律师队伍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与律师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大有关系。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制度的切实落实。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