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领2018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数:1,680
穗律协通〔2018〕117号
各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律师协会团体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于2018年9月15日生效,请已参保的律师事务所于11月30日前凭交费收据到市律协会员部换领保险发票。相关保险合同资料详见网址:www.gzlawyer.org(首页→会员服务→会员福利保障-2018年度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文件),请自行下载。
附件:2018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律所名单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19日
(联系人:梁淑娴,联系电话:8354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