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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领2018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数:1,680

穗律协通〔2018〕117号 

各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律师协会团体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于2018915日生效,请已参保的律师事务所于1130日前凭交费收据到市律协会员部换领保险发票。相关保险合同资料详见网址:www.gzlawyer.org(首页→会员服务→会员福利保障-2018年度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文件),请自行下载。

附件:2018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律所名单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71119

 

 

联系人:梁淑娴联系电话:8354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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