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之歌
|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切换新版
首 页
走进律协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会员动态
广州律师
工作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会员服务
办事指南
律所招聘
文件下载
诚信信息
法规检索
联系我们
行业党建
相关机构
English
用户名:
密码:
我要申请实习证
登录须知
法规检索
请选择检索网站
Openlaw
无讼法规
聚法案例
裁判文书
法律图书馆
切换为手机版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时事新闻
业界新闻
时事新闻
策法立法
六个省市法院已经受理 诉前禁令等申请257件
发布时间:2005-05-24 浏览数:798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等6省市的不完全统计,自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修订以来,人民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等申
请257件。近年来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均明确规定了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诉前禁令)措施,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修订还规定了诉前证据保全措施。为正确适用法律规定的新措施,最高法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
目前,法院是重视、积极、慎重地适用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诉前禁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的。全国法院已支持154件、驳回12件,当事人撤诉58件。其中广东省受理最多,达100件,山东支持最多,达72件。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