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代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上网
发布时间:2004-11-16 浏览数:725
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草拟的《商标代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今天开始在网上征求意见。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把现行的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行使的商标代理管理职能,改由行业协会行使,即由中华商标协会
负责对商标代理人资格进行认定并对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商标代理人仍然需要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考试由中华商标协会组织,而不是谁想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拥有代理资格。
业内人士表示,该条例的制订和实行,将有利于改变目前商标代理行业自从取消行政审批以后出现的无序竞争状态。此番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在体现立法公开的同时,将有利于立法的公正、利民。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