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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找个信赖的人,托付未来丨用法律工具消除不确定性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数:1,866

引言:当下疫情,可算是给全体国民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风险教育课。即便没有NCP,生活中的风险原也无处不在。如何用法律工具对抗不确定性?笔者希望通过“用法律工具消除不确定性”为主题的系列文章给出答案:

第一篇:医疗预嘱:植物人也能说话?

第二篇:意定监护:找个信赖的人,托付未来

第三篇:平安纸,真的能够保平安

一、意定监护

找个信赖的人,托付未来

每个人都希望,能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按照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将人生划分为三个阶段的话,我们的人生其实是这样的(如下图):


第一个阶段的人生质量主要是由父母决定的,第二个阶段主要靠我们自己,第三个阶段呢,则要靠我们的监护人。

二、复杂的案例,真实的人生

相信大家对笔者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琼瑶与平鑫涛子女争议的案例记忆犹新吧。

如果琼瑶阿姨的案例发生在国内,那么依据我国法律关于法定监护人的规定,琼瑶阿姨作为配偶,是平鑫涛先生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当对平先生的相关重要事项有决定权。

然而,现实的案例往往会呈现出更复杂的状态。

众所周知,琼瑶阿姨和平先生是再婚,三个子女都是平先生前婚所生,即便是平日里与琼瑶阿姨相处尚且融洽,在遇到“是否继续维持平先生生命”的这种问题的时候,难免会因为意见相左而互生嫌隙。琼瑶阿姨作为继母,纵然与平先生的婚姻维持了长达39年之久,在尊重老先生意识清醒时表达的意愿前提下做出的决定,却仍是备受质疑,最终落得个黯然神伤、远走他乡的下场。

三、现实案例比比皆是

作为专业的家事律师,笔者在实践中也着实遇到过不少这样的情况,其中的一个案例情况是这样的:

刘爷爷是省直机关的退休干部,老伴儿去世多年,两个儿子在各自结婚成家之后便很少回来看望父亲了,其中一个还长期在澳大利亚生活。这几年刘爷爷身体不好,全靠大院里的一位王阿姨照顾。王阿姨的先生也去世好多年了,与刘爷爷彼此觉得挺合适,但是考虑到各自子女的原因,一直没有谈婚论嫁。

刘爷爷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律师团队咨询,担心过几年自己年纪更大了,甚至生病导致神志不清了,谁来照顾自己,重要的事情谁来替自己拿主意?另外,王阿姨任劳任怨地照顾自己那么久,即使不打算结婚,刘爷爷也希望能够给对方一个正式的身份,以免将来儿子回来了,再与王阿姨发生争执。

了解了刘爷爷的诉求之后,律师团队建议刘爷爷采用意定监护的模式,和王阿姨签订一份监护协议,委托王阿姨在自己将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时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四、意定监护其实很容易理解

通过这两个案例不难看出,所谓意定监护,就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希望用更合适的人来替代法定监护人,承担未来对自己的监护责任,从而提前做出安排的制度。

上面刘爷爷的案例中,他的两个儿子本是刘爷爷失能失智时的法定监护人,但刘爷爷更信赖王阿姨,通过设立意定监护,刘爷爷赋予了王阿姨监护人的身份。按照“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王阿姨这个意定监护人,身份优于刘爷爷儿子们的法定监护人身份。

五、为什么我需要了解意定监护

根据笔者所在律师团队接受咨询的情况来看,意定监护最受以下几类人群的关注:

1.长者群体,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不尽赡养义务,存在失独、离异情形的长者。

2.婚姻危机群体,包括死亡婚姻家庭、离异家庭、再婚家庭等。

3.特殊人群,包括性少数群体、心智障碍子女家庭等。

每个家庭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不希望或者不适合由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来承担自己失能失智后的监护责任。

六、如何设立意定监护

设立意定监护是个专业活,简而言之,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确定合适的监护人,并充分沟通,明确监护人的监护意愿。

2.订立意定监护合同,推荐进行公证,明确监护人、被监护人、监督人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3.妥善保管意定监护合同,并设立有效的触发机制。

(作者:李小非,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