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个税修改对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安排影响及应对”讲座的通知
穗律协业通〔2018〕193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个人所得税》修改后,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有何影响?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当如何应对?为提升全市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处理自身税务问题的认知,广州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拟于2018年12月27日举办“个税修改对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安排影响及应对”讲座。欢迎我市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7日(周四)晚上19:00-21:00
二、讲座地点
广州市律师协会801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439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
三、讲座内容
“个税修改对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安排影响及应对”
主要内容:
• 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的沿革
• 律师事务所日常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税种
•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及相关配套规定的主要内容
• 个税法对律师事务所的合规要求及应对措施
• 财务凭证管理
四、主讲嘉宾
徐立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五、注意事项
(一)会议室可容纳约150人,座位有限,先到先得,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财务人员无需登录报名可直接参加);
(二)本次培训记录4个课时,各位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现场登记课时;
(三)由于会场不提供停车位,请参会律师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不便之处请见谅。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
李军13922222667
、卢舒婷8355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