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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3-08-07 浏览数:1,002

   7月24日,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日前签署国家版权局局长令,正式颁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自2001年起,我国对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内容当中,著作权执法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加强。为配合这些修改,使著作权执法工作更加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国家版权局修改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稿。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和近年来中央有关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根据新时期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加强监管的要求,以完善著作权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打击侵权盗版力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修改总的考虑一是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软件条例规定不符的,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做相应调整;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软件条例的一些规定做进一步细化,以强化著作权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保障著作权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三是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程序性,加强了行政处罚的透明度. ————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