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业界新闻

律师介入消费维权空间广阔

发布时间:2005-03-10 浏览数:1,012

    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组建的“中消协律师团”于去年8月27日成立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半年多时间里,律师团在消费维权
领域是怎样开展工作的?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今年有何新举措?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他们再次成为社会和律师界关注的焦点。

  “出手”都不凡

  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是消费诉讼领域的资深律师,他回顾中消协律师团的工作说,虽然律师团成立只半年多时间,但已经作出很多对加强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益的工作,事实表明,律师介入消协维权空间广阔。
  律师团成员利用其专业知识,积极参与了一些与消费维权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讨论,通过媒体为消费者维权出谋划策。邱宝昌律师曾经对“人保”的500元以下免赔问题作出法律方面的评论,参与过中消协同有关行业协会关于消费领域法律问题的对话,对一些行业的“霸王条款”如旅游合同、物业服务、电信服务进行了点评。胡安潮律师为国家质监总局出台的“家政服务国家标准”提供了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管晓锋律师与中消协法律部合作,对金融、房地产及保险领域的“霸王条款”做了点评。今年北京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问题,律师团也开始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的研讨。律师团还对中国消费者协会起草的行业标准进行审查把关;对消协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研讨,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代理诉讼,对一些个案提供了法律援助。
  2004年9月,邱宝昌律师受托代理一起牙膏广告涉嫌欺骗的案件。消费者杨连弟在北京某商场看到几家著名品牌的牙膏包装上写有:对慢性牙周炎、牙龈水肿等多种口腔疾病均有功效,便买了一支。但使用一段后,牙齿肿痛仍然存在。杨连弟以牙膏疗效的宣传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为由,委托邱宝昌律师将4家知名牙膏厂诉至法院。法院则以原告诉求不属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为由,驳回杨连弟的诉求。杨已提出上诉。代理此案期间,邱律师放弃休息时间,无偿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当事人好评。
  在律师接到的消费投诉中,大多是很琐碎的事情。对此,邱宝昌律师认为,案件标的大小并不重要,但只要涉及面广、对人民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我们都要认真去做,比如代理消费者诉牙膏厂虚假宣传纠纷案,标的只有3元多钱,但案情涉及广大消费者权益,律师通过支持个案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牙膏宣传行为。

  “人马”需壮大

  正如全国律协贾午光秘书长所表示,律师团模式将在探索成功的基础上向全国进一步推广,并将在行业内筹建各级律协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以吸引更多的律师参与其中。
  邱宝昌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律师团正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各界人士意见,为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努力。随着消费领域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律师团工作将面临更多挑战,我们亟须进一步壮大队伍,就目前而言,律师团针对广大消费者的投诉,所提供的服务大部分仍以咨询为主,因受人力、物力影响,想全部代理恐怕力所难及。在此,我们期望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律师团行列,为消费维权事业共同奋斗。另外,也希望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律师团,为律师团的工作提供相应帮助,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消费的明天才会更好。
  邱宝昌还说,从律师团成员的感受来说,律师们在从事社会公益性工作的同时给其自身也带来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说,律师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公益性服务本质上是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它也影响到律师们平时的工作,因为毕竟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令人欣慰的是,律师团从成立到现在,每位成员都在积极努力地做着维权工作,在困难面前没有退缩过。大家始终认为,为消费者请命,为消费者代言,是一个律师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所以我们希望更多的律师共同担负起消费维权这一光荣使命。

  抓“点”为带“面”

  中消协律师团的成立,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何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母建华认为,律师团成立后在法律研讨、法律咨询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我们认为律师团工作的进展还需加快。今年中消协要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启动律师团工作,要扩大影响,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优势,同时还要进一步理顺消协与律师团之间的工作机制,加大律师团的工作力度,共同办理几个影响较大的案件。
  邱宝昌律师说,律师团要在全国的部分省市通过法律援助形式支持一些个案,在代理这些消费纠纷案件的同时,我们将注重找出维权中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发现症结所在,探索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为消费者维权的工作层次和水平。在代理诉讼方面,因人员有限,我们还是要做在全国影响大的案件。
  胡安潮律师的话更直截了当:律师团工作绝不仅仅在于为几个具体案件作诉讼代理,作为消协律师团的作用应立足在为社会上大多数消费者利益服务上,帮助消协为解决一些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共性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我认为律师团工作服务重点应指向那些带有普遍性意义的法律事务,比如对一些行业垄断、经济交往中的典型“霸王条款”,交通、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一些行为,以及涉及人们生活的重大问题,通过研究和点评,为改善我国现有的不合理消费环境作出贡献。而且,律师团的具体工作不仅仅在于一些典型重大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诉讼案件的代理,在法律咨询、案件会诊、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作用将更大。
  据悉,中消协律师团今年准备集中做几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如农民投诉较多的假种子案、假化肥坑农案等。
  同时,律师团还要加强对重大事件的研讨。如对铁路法的研讨。铁路法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随着时代发展已经滞后,过去侧重于对国有企业的保护,对消费者保护不足,应通过研讨促进铁路法的完善。
  为进一步拓宽工作覆盖面。律师团还将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把消费维权的意识普及到农村。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