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业界新闻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启动

发布时间:2006-08-11 浏览数:1,107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联合发起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在全总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展示中国律师特别是工会系统律师的时代风貌,吸引更多社会有识之士关心并投身工会维权事业。
 近年来,我国由劳动争议引发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为及时有效地调处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各级工会积极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广泛组织律师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截至2005年,各级工会已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3856个,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1万多名;受理援助案件3万多件,结案1.7万多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8.5万次。”张鸣起说。

 据了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从2006年8月至明年1月,评选表彰活动分组织推选、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公众投票、评议审定、表彰宣传六个阶段进行。

 据介绍,工会兼职律师,工会系统兼职律师,受聘于工会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含职工帮扶中心)的律师以及承办维护职工、工会合法权益案件的律师等四类律师,可参加评选表彰活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最终将从组委会向社会公示的30名候选人中产生。

 至于评选表彰的条件,除了明确要忠于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操守、敢于坚持原则等以外,还特别强调两点,即“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每年办理涉诉或非诉维权事项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或者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不足三年,但承办的维权事项有较大的社会影响”;“认真、及时、高效地完成所承办的维权案件或维权事项,在工会组织和职工中的认可度较高”。(记者王瑜王娇萍)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