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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与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数:5,560

       2017年12月5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对外委”)与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工商联”)共同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隆重召开。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官选芸,理事、外联委主任谭日兴,副主任王瀚、张成勇,秘书长马彪等20余位委员应邀出席会议。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如章,广东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昆出席会议。广东省工商联机关干部、各商会负责同志和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等共150多人参加活动。活动由广东省工商联副秘书长潘丽珍主持。


       会议现场

       首先,官选芸副会长致辞并介绍了律协的基本情况。陈昆副主席指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也是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律三进”的实际举措。紧接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雷斌,市律协外联委副主任王瀚、委员陈滨宏律师分别作“《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情况解读”“股东纠纷法律风险与管理”和“基础设施投资业务中的企业权益保护”专题讲座。

       最后,广州市律师协会与广东省电脑商会、广东省油气商会、广东省揭阳商会、广东省新粤商投资商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会代表将围绕《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展开系统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合作,为我市律师进一步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与广东省电脑商会签订战略协议


与广东省油气商会签订战略协议


与广东省揭阳商会签订战略协议


与广东省新粤商投资商会签订战略协议


与各商会合照

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委员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