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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出台四大有力措施 严控高档商品房建设

发布时间:2003-08-15 浏览数:729

  新华社8月13日电我国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1至6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3817亿元,同比增长34.0%,成为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存在投资幅度过大,房价增长过快的问题。从今年上半年来看,商品房开发、建设和销售继续全面增长,商品房价格继续上升,平均销售价格242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4%。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了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近期将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   一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体系。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建设,同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标准、购买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都将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改进规划管理,调控土地供应。清理各类开发建设用地,依法查处非法圈占土地,土地久占不用,违规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合理确定各类住房用地的布局和比例。   三是强化金融的间接调控作用,切实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对信誉度高、偿贷能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支持力度。   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建设部已选择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杭州、深圳等14个城市作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试点城市,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房地产业运行中的动态数据,通过科学分析整理,对市场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引导住房消费者理性消费,使市场供求平衡,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这一系统将于今年年底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全面投入运行。 新闻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