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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实践”讲座及研讨会

2012年12月22日,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了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实践”讲座及研讨会。

当天上午,“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实践”讲座在越秀城市广场南塔五楼举办。讲座由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作科主持。刘教授从世界最早的政府信息制度引申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理念——知情权,并着重介绍了我国和美国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在为与会人员介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时,刘教授主要阐述了《保护国家秘密法》、《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点,从其立法特点详细讲解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过程,并列举了行政机关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刘教授还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技术难题、举证责任等方面为与会人员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特点和难点,并就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来的走向作了理性预测。

下午,“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实践暨行政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举行。研讨会由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瑄倍主持。刘文静教授和与会律师结合当下几件受关注度较大的社会民生事件的信息透露现象,就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法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解答了律师们提出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实践讲座现场

 

    刘文静教授(左)、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瑄倍(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