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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企业与公司委举行第七期公司业务实战沙龙

       2017年4月26日下午,广州市律协企业与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委”)在市律协会议室举行第七期公司业务实战沙龙。公司委主任陈建华,副主任易学超、苏文卿、张黔,秘书长侯爱民及30多名委员参加了本期沙龙。
      本次沙龙由易学超副主任主持,由公司委委员王占璋、莫邪、冼科作为主讲人分享了各自准备的案例。王占璋委员首先以“认缴登记制下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为主题展开讨论。参加的委员们围绕公司法认缴登记制这新的政策,从法律理解、司法实践、实务技巧等方面各抒己见,并且结合自身经办的案件,擦出不一样的火花。接下来是由莫邪委员以“未经名义股东亲笔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主题分享了自己经办的案例,通过委员的讨论,该主题延伸到目前实务及法律不协调的问题,让更多委员思考怎么处理妥当。最后由冼科委员分享主题为“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的处理”的案例。本以为是简单的案例,经过各委员的积极讨论,发现还有其他角度值得进一步研究。
      本次沙龙尤其精彩,沙龙结束后仍由部分委员讨论,意犹未尽,这样的实战研讨沙龙,对法律实务工作非常有意义,受益匪浅,期待公司委下一期业务沙龙的举行。

                   

                                                      沙龙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