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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澳门法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数:4,076


各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深化穗澳两地法律交流,帮助广州律师全方位学习了解澳门地区法律、经济及社会等知识,提升广州律师服务涉及澳门地区的业务能力,市律协港澳台与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律兴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拟举办澳门法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1211日(周五)至1213日(周日)

二、培训内容及讲师

(一)澳门地区的政治体制及文化历史(澳门大学人文学院徐杰院长);

(二)澳门地区的法律体系及诉讼制度(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李焕江律师);

(三)澳门地区的投资环境及金融系统(澳门会计专业联合理事会理事长张少东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安排

1211日(周五):

上午9:00-9:30 开班仪式

上午9:30-12:00 

徐杰院长  澳门地区的政治体制及文化历史

下午14:00-17:00

徐杰院长  澳门地区的政治体制及文化历史

1212月(周六):

上午9:00-12:00 

李焕江律师  澳门地区的法律体系及诉讼制度

下午14:00-17:00

李焕江律师  澳门地区的法律体系及诉讼制度

1213月(周日):

上午9:00-12:00 

张少东会计师  澳门地区的投资环境及金融系统

下午14:00-16:30

张少东会计师  澳门地区的投资环境及金融系统

下午16:30-17:00 结业仪式

四、培训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九楼),届时也将通过“律兴APP”进行同步直播。

五、培训对象

本次现场培训名额为40人,限广州执业律师通过本通知下方报名通道线上报名。本次讲座共记录24个课时,请各位律师提前下载“律兴”APP,现场扫码签到及录入课时。

六、培训成果

(一)培训结束后将选拔5位优秀学员,就本次课程内容通过市律协相关研讨交流活动进行宣讲;

(二)本次培训记录并形成的交流内容成果,将汇编为《澳门法律问答集》供全市律师参考;

七、培训要求

(一)现场学员做好参加培训准备,结合自身法律实践思考并列出问题,在课上展开交流讨论;

(二)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结合课前准备问题的探讨情况及本次培训的体会,撰写1500-3000字的专业文章;

(三)培训期间用餐及交通由学员自行解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律协港澳台外事部罗丹,联系电话:02083556147,邮箱:gzlxxinxibu@163.com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1130



本次活动报名《澳门法律培训班》仅对“ 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 ”开放。
活动名称《澳门法律培训班》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11-30 00:00:00 至 2020-12-05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已报名列表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 1.郗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2.李国伟(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3.刘波(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4.陈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5.张灵(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6.杨虹(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7.王晶(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8.郭施雅(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9.吴碧琪(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 10.李赟(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
  • 11.吴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12.于晓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13.邓健(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14.张智(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15.张志洪(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
  • 16.卢雨森(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17.邹卫东(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18.王腾达(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19.麦钰苑(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 20.徐瑛瑛(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21.李为(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22.黄志娟(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23.何盈(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
  • 24.黄奕(广东领前律师事务所)
  • 25.赖宇慧(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26.徐立(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27.吴昊(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28.刘金志(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 29.陈健明(广东品泰律师事务所)
  • 30.吴涛(广东润平律师事务所)
  • 31.朱兴民(广东昆吾律师事务所)
  • 32.邢政(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 33.董静(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
  • 34.钟伟(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 35.葛如华(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
  • 36.伍巧玲(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37.胡海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38.任杰(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39.高素香(广东粤高律师事务所)
  • 40.郭可妍(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