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同舟共济 共克时艰 > 战疫暖企

短信可提供人的行程证明,但货物的“行程”怎样证明?

发布时间:2020-03-03 浏览数:957

今天工信部传来消息,工信部已组织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为全国手机用户免费提供本人到访地短信查询服务。用户可通过编写“CXMYD”发送至1000110086或者10010并按运营商相应短信提示,查询本人前14天内到过的停留4小时以上的到访地。

该短信可作为本人的行程证明使用。

人的行程证明可借助手机短信解决了,而企业更关心的是,货物的“行程”怎样证明?怎样证实货物已安全送达给买家?

可能很多人会说,买家签收了《送货单》就可以证明已经送货啦。

但是很多时候《送货单》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坚挺。签收货物的人不是指定收货人、收货人签名不完整、没有《送货单》原件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会令卖方难以证明已经完成交货义务,造成事后卖方维权被动,甚至案件败诉。

  1 .怎样才算一份合格的《送货单》?

《送货单》要达到的终极目标:能够证明卖方已经按照约定供应了相应数量的合格货物,且买方已经收到了这些货物。

 2 .一份合格的送货单要具备哪些关键点?

一份合格的送货单,要具备以下两大关键点:

划重点

01

基本项目完备

《送货单》要具备基本项目

1. 货物名称

2. 规格

3. 单位

4. 数量

5. 价格

6. 其他特殊要求

《送货单》要具备上述六大项目,并要填写清楚。

划重点

02

《送货单》上签字的人要“合格”

货物送到给买方,那么就要要求买方在《送货单》上进行签收,这时候,负责签收货物的人的身份就尤为重要。

● 有指定收货人,由指定收货人签收《送货单》

如果合同中指定了收货人,那么要由该收货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收货人在《送货单》上完成签字后,供货商必须保存《送货单》原件。

在没有对账单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诉讼,若无法提供《送货单》原件,则容易败诉。

● 没有指定收货人的,需要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1. 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收货人,那么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出一份公司盖章的《授权书》,通过《授权书》指定收货人。

2. 如果买方不愿意出具《授权书》,那么卖方应该要求买方在《收货单》上盖公章。

3. 如果买方既不出具《授权书》,也不在《收货单》上盖章,那么卖方可以尽快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咨询买方是否已经收到货物,买方若回复确认已经收到货物,亦可作为卖方已经交货的证据。

【注意】此处的微信号码、短信号码、电子邮箱需要买卖双方事先在合同中列明,否则不起作用。

4. 如果买方不出具《授权书》,也不在《收货单》上盖章,也不回复微信、短信、电子邮箱的,那么卖方应当尽快与买方对账,将买方确认已收货的证据固定下来。

3.律师建议

《送货单》不但要确保内容齐全,还要保证收货人符合约定,当然,收货人还应当注明收货日期。

同时,建议对每个交易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管理,而且《送货单》在货款尽数收回之日前必须要保存好,不然,卖方无法提供合格《送货单》原件的,很大程度上就等于无法收回货款,只能认栽了。



(作者: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