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会员登记流程
2020-06-10
向广州市司法局申请在广州市辖区内执业,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自然成为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新成立律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证后,应尽快完成会员登记。
一、会员登记:登录会员中心,提交广州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一份(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操作流程: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名为律师事务所统一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统一信用代码后六位,若有字母需要小写。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进入“会员中心”——点击“信息补全”——补全所有项目后,点击提交审核——打印“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缴纳会费:律师事务所登录会员中心,打印团体会员缴费确认单一式三份(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一)会费年度: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团体会费标准:律师事务所应缴纳人民币10000元/家/年(含代广东省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2500元/家/年及广州市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7500元/家/年)。
(三)操作流程:完成第一步信息补全后,点击“打印会费单【新设所】”——打印“打印团体缴费单”
(四)新成立律师事务所缴纳会费方式:
(1)提交支票
(2)银行转账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02313
户名:广州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建行广东省分行
注: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请打印转账凭证,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发证日期 |
新成立律所应交会费金额 |
4月1日至6月25日 |
10000元 |
6月26日至9月25日 |
7500元 |
9月26日至12月25日 |
5000元 |
12月26日至次年3月25日 |
2500元 |
三、执业责任险
(一)下载填写网页下方附件1、附件2表格,将填写的电子版(word、excel表格)发至会员部邮箱2450581852@qq.com,标题注明“xx所投保材料”
(二)将填写完成的附件表格各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律所公章。
相关律师执业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及附加险种和重大疾病保险协议请参见:http://www.gzlawyer.org/info/522370b4f7874ebabf44aad7aafc54c8
四、将以上材料提交或邮寄至会员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会员部
联系电话:020-83700973、83550600。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
附件:1.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声明
2.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变动情况登记表
3.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会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