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2-12-10 浏览数:1,046
李国光要求进一步树立现代司法观念,努力开创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12月9日电 今天,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会上强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要进一步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坚持司法公开、透明、法律适用统一的原则,努力开创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李国光首先全面回顾了五年来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发挥了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1998年至2002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708万余件,审结683.5万余件,结案标的数额26620亿元,年平均结案141.6万余件,年平均结案标的数额5324亿元。通过审判,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信用;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秩序整顿,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深化农村改革,繁荣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全国法院还坚持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促效率,以创新求发展的改革精神,以落实公开审判为重心,全面实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面加强了包括民商事法官在内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了法官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了民商事审判方面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80余件。 李国光还就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就今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李国光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战略部署,抓准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是人民法院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李国光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树立现代司法观念,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方向;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司法公开、透明、法律适用统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等民商事审判基本原则;三是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拓展民商事审判的发展空间;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将民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和创新推向纵深;五是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民商事法官队伍。李国光还就当前审理涉及金融市场案件、证券民事侵权案件、企业改制案件、涉及适用公司法的案件以及企业破产案件等有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处理意见。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出席了会议。 (记者 陈忠仪 通讯员 高万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