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法治热点备受代表关注——访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祝铭山
发布时间:2003-03-17 浏览数:876
(记者 张守增)本届人代会对几个报告的审议渐近尾声。很多连任的人大代表反映,本届代表对法制建设投入了更多的关注,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三个问题备受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祝铭山说。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大功初成 祝代表介绍说,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就是以宪法为中心,以行政法、民法、商法、社会法、经济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七个部门的法律为骨架,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配套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祝代表说,李鹏委员长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说明,它现在还不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加快立法步伐,特别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商法、经济法要加快步伐。”祝代表说,“现在的法律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有空缺;一些现行法律还应当修订。” 在这里,祝代表特意提到了民法典的制定。他说,民法典草案已经提交审议,代表们都呼吁加快出台步伐。“我的看法是,制定民法典既要积极,又要慎重。” 祝代表指出,加强立法工作能够解决法律体系完整性的问题,从而使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法可依。 “立法质量必须提高。”祝代表强调,“制定良好,可操作性强的法才有实效性。”一部法律的内容和法律的逻辑必须与社会实际相契合,既不能滞后,也不能太超前,法律之间不能相互打架。这样才可以保证法律体系内在的和谐。 “北京市曾经决定禁止居民放鞭炮,开始执行得很严厉,又是罚款,又是拘留。可是,这两年春节期间市区内鞭炮声此起彼伏,都没有人管了。这说明,这个法规不成功。”祝代表笑着说。与此相反,上海市通过划定区域,推荐合格品种,由社区工作人员引导大家放鞭炮,既欢乐又安全。“法律脱离实际,执行自然受阻。”祝代表总结说。 司法公正牵动民心 司法公正是代表们关注的又一个法治热点。 “绝大多数代表对法院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是对基层法院。”祝代表介绍说,“意见主要还是集中在两个方面。” “对少数案件裁判不公,群众是有意见的。”祝代表指出,造成裁判不公的原因很多,客观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干扰法院依法公正独立办案,而目前的体制下法院抵御能力不强。“也有法院自身的原因,队伍参差不齐,少数人业务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甚至贪赃枉法的现象是存在的。” 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是代表们一直关注的问题。代表们在肯定法院为化解执行难所做出的不懈努力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祝代表指出:“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有些是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但这里面的确有执法不力、行为不文明的因素。解决执行难问题,如同确保司法公正一样,是一个全社会都要面对的课题。” 司法改革应当整体推进 代表们认为,体制的滞后性导致了司法领域很多弊端难以解决。对此,祝代表指出,“司法改革归根结底是要解决现行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要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司法改革不能靠各个司法部门搞单项突破。祝代表介绍说,很多代表呼吁,要成立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有计划有步骤地统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关于法院体制改革,有三个大的问题最受代表们关注。”祝代表说。 法院司法管辖区的问题首当其冲。祝代表指出,法院设置与行政区划重合的格局应当打破。“一揽子”法院在一定范围内应当向专门法院过渡。西方国家有劳资、海事、婚姻家庭、小额债务、治安、交通等很多专门法院,我国要不要多设立一些专门法院?应当研究。比如,有些地方已经呼吁设立少年法院。另外,改革后设立的法院还要面对两个问题,一是它的管辖区是哪儿?二是它管辖哪些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必要跨行政区审理,比如婚姻家庭案件就不必像经济案件那样需要跨区域审理。 法官制度建设是法院体制改革的第二大问题。祝代表建议,现有的法官任命制度在不违背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应当作些改变。有人提出可以由上级党委管下一级法院的人,法官也相应由上一级人大任命,这都可以研究。 最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保障制度应当建立起来。祝代表指出,包括对法院的领导制度、监督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等都要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一些发达国家实行法官终身制和高薪制,实际也是立足于对法官的职务保障。从我国国情出发,设计法官保障制度,已提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日程上来了。”祝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