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案被告人戴“头套”进法院
发布时间:2003-03-04 浏览数:1,513
3月3日讯(记者那日苏)3日上午,记者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看到,十多名从看守所提解到法院接受审判的刑事犯罪被告人从警车上走下来时,他们每人头上都戴了一个深色的“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 此举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队长李永乐向记者介绍说,提解刑事被告人到法院接受审判过程中给他们戴上“头套”,是一中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旨在保护尚未受到法院最终有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和个人形象。 北京市一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给被告人戴“头套”,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次尝试。他介绍说,被告人在法院接受审判时,其身份仍是“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犯了罪还有待于法律的最终认定。因此戴“头套”,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司法文明。 据悉,北京市一中院3日起开始使用的“头套”采用质地好、透气性好的面料制作。“为保证卫生安全,‘头套’在每次使用后,都将进行清洗和消毒。”李永乐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