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起征点标准听证会今举行
发布时间:2005-09-27 浏览数:743
准备工作一切就绪 听证会公众陈述人选确定
本报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朱磊 从4982名申请者中遴选出来的20名代表将作为公众陈述人亮相27日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这是记者今
据了解,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举行听证会的公告发布后,社会反响强烈,公众踊跃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到报名期限截止时,共收到公众报名申请4982件。在全部有效报名申请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占33%,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的占47%,认为应当低于1500元的占6%,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其他问题提出意见的占14%;来自东部省(市)的占45%,中部省(市)的占33%,西部省(区、市)的占22%;月工薪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45%,1501元至3000元的占37%,3001元至5000元的占12%,5001元至10000元的占5%,10001元以上的占1%。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听证会公告载明的“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收入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从报名申请人中遴选出20人作为公众陈述人。其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7人,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的10人,认为应当低于1500元的2人,对听证事项持其他意见的1人;来自东部省(市)的8人,中部省(市)的6人,西部省(区、市)的6人。他们的月工薪收入,既有在1500元以下的,也有在1500元以上、3000以上、5000元以上或者10000元以上的。他们从事的职业,有企业职工、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务员、教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年龄最小的25岁,最大的55岁。另外,还从公众报名申请人中确定了20名听证旁听人。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听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将于9月27日在北京举行。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