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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举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9-25 浏览数:15,071

2012年9月14日,由市律协举办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研讨会在广东大厦东江厅会议室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市律协副会长邢益强、肖胜方,市律协常务理事詹礼愿、理事陈克宇,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作科、秘书长耿爽,以及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系列调研活动的执业律师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法律事务处处长黎丽红应邀出席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邢益强副会长主持。邢会长简单介绍了市律协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研小组自成立以来开展的各项调研工作、市律协编写的《广州行政机关购买法律服务调研报告(初稿)》及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的《<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专家建议稿)>修改意见书》的相关情况。

在自由发言环节,陈作科主任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研小组及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了解到的市政府十家试点部门购买法律服务的现状以及深圳、上海、天津、杭州等地就律师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交流等工作情况做了简单的介绍,并着重介绍了萝岗区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刘育昌律师介绍了天津、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在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特色和创新之处。詹礼愿律师就广州律师业的现状、特点,目前广州律师业竞争力不足引发的相关问题等内容发表独特的见解。陈克宇律师强调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价值,并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肖胜方副会长认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创新,并从平衡政府部门和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的利益诉求及情感倾向两方面深入地发表观点。黎丽红处长发表了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观点和看法,并就市律协提交的关于《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专家建议稿)》的修改意见作出回应并给予相关建议。

谭祥平副局长对市律协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研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表示,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和我市律师的培训、律师业市场的培育等工作将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林琦副主任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一是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律协双方要加强交流沟通,进一步准确分析、把握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将加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信息辐射,量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经费问题等工作;三是正确评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资质,公开公正地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四是希望我市律师为政府提供更为精细化的法律服务。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是利社会、利民生的长远工作,我市律师将继续探索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发挥律师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研讨会会后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