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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跨境争议解决培训班(新加坡)的通知
2025-10-20    浏览数:985

穗律协通﹝2025﹞121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快培育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端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在国际仲裁与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能力,省律协拟于202511月中旬在新加坡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跨境争议解决培训班(新加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

支持单位:新加坡律政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律师公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11914日(共6天,含往返1天)

地点:新加坡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语言为英语。采取线下集中培训模式,邀请专家学者或者国内高端涉外律师,以采取现场授课、问题讨论、拜访座谈等多种形式。课程安排见附件1,授课老师简介见附件2

参加人员

主要面向广东省内参与国际商事仲裁工作具有较为丰富实践经验的执业律师具体参训条件和名额分配如下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英语听写能力较强,能够运用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省内执业律师;

3.执业三年以上(202210月前执业),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具有办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经验的律师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培训学习时间,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培训。

名额分配

广州律师3名,同一家律师事务所限1名律师参加,最终参训名单由省律协确定。

有关安排

(一)报名安排

1.第一步本次研修班采用在线报名形式,请各市律协按要求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1021登录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gdfrls.com/v/event/?open=121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提交参训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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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步:需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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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ocs.qq.com/form/page/DQ0ZncHdhWFR0QVBx


本会将对照参训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送省律协。

(二)遴选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用于综合评估报名律师的英语水平与跨境争议解决实务能力:

1)个人简历;

2)英语能力自我评估与证明:需简要说明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水平,并可提供相关外语考试成绩、留学经历、或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案例说明等作为辅助证明

3)跨境争议解决实务经验:包括办理国际商事仲裁或其他跨境争议案件情况(含案件类型、涉及法域、本人角色等),担任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员或获奖情况,出版涉外法律专著或公开发表国际商事仲裁实务文章情况等,并提供可核实的证明材料。

2.省律协将根据报名人员涉外业务经验、英语水平、参与国际仲裁案件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名单。

)食宿交通安排

1.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119日和1114日晚),为单人间

2.培训期间午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3.1113-14日集体参访交通外,往返机票、其他交通安排等费用自理。

(四)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2的培训费用,即1元人民币/(其中培训费为1140新加坡币/人,由参训律师直接汇款至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剩余费用3700元人民币直接汇款至省律协指定承办机构账户)。

(五)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出境培训纪律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须向省律协秘书处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且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同时,省律协将退训情况通报所在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省律协涉外培训

2.培训结束后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同时省律协将根据出勤情况为学员提供培训课时证明。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和一张彩色个人照片,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4.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黄子君,联系电话:020-66826953;市律协联系人:王永鹏、邓盈盈(企业微信同名),电话:020-83554259。

 

附件:1.日程安排(暂定)

2.相关机构与讲师介绍

3.参训承诺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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