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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0年5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0-06-10 浏览数:6,766

一、广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组织召开广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与会代表审议并通过《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O九年度会费决算报告》和《广州市律师协会二0一0年度会费收支预算》等文件。

二、理事会

组织召开七届三次理事会,就有关广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O九年度会费决算报告》、《广州市律师协会二0一0年度会费收支预算》和财监委《200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审查报告》等八项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三、常务理事会

组织召开七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就有关广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O九年度会费决算报告》、《广州市律师协会二0一0年度会费收支预算》和财监委《200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审查报告》等七项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四、会长办公会议

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就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相关事宜、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答复以及进一步完善提案答复工作的建议等十三项议程进行讨论。

五、维权委员会

1、主任黄建水、战略委委员邢益强应邀参加广东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关于法律服务业发展座谈调研会议。

2、组织与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进行广州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及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执行情况座谈会,主任黄建水、副主任林一华、市律协秘书长朱宝莲参加了会议。

六、纪律委员会

1、组织召开关于制定“广州市律师协会制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研讨会。会议由主任卢坚主持,副主任陈志华、姚忠平以及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副主任官选芸等共10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2、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参加警示教育专题动员大会,会长王波代表广州律师在会上作了发言,我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近700人参加了会议。

3、新接投诉律师案件3件。

七、业务发展委员会

1、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委员对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发文的征求《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初稿)》意见的函》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2、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1)联合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委员会共同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讲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甘文法官主讲,约150名律师到场学习。

(2)组织委员讨论广东省律师协会发文的《广东省实施<律师法>办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3、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1)组织委员讨论广东省律师协会发文的《广东省实施<律师法>办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2)委员陈永忠应邀参加人民大学关于《律师法》实施状况的调研工作。

4、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讨论《广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广州市司法局提交7条建议。

5、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由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协办“首届银行家与律师高峰论坛”,主题为房地产抵押贷款及法律问题。 

八、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1、开展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批准3家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资格,共批准100名实习人员的实习申请,42名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并通过考核。

2、组织召开2009年度工作总结会。

九、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开展2010年第三期(总第26期)《广州律师》杂志的编辑工作。

2、完成《足迹——2006-2008年度律师·好新闻奖作品汇编》的出版工作。

3、开展2010年广东律师辩论电视大赛选拔参赛队员的工作。

4、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雷建威律师荣获“广州杰出青年”和女律师委员会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近期行业先进典型事迹向广州各大新闻媒体通报,新华社广东分社、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信息时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5、与纪律委员会联合召开制止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规则研讨会。

十、文体律师委员会

组织市律协乒乓球队、网球队以及象棋队共17名运动员参加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广东律师运动比赛,并荣获了三个项目的单项总分冠军以及团体总分冠军。

十一、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1、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团委、白云区司法局联合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百信广场举行“迎亚运创文明促和谐——百名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大型法律公益活动。

2、对广州市司法局转来的3份广州市政协提案提出回复意见。

十二、财务监督委员会

组织进行广州市律师协会2009年度会费收支审查工作。

十三、党团工作

1、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共有98名党员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以不记名投票以及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党委委员11人。

十四、秘书处

1、配合、协助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转发关于全国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2次年会暨“推进两岸司法互助”论文征文的通知。

3、协助做好广州市地税局罗为洪局长到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调研税务问题的工作。

4、组织召开区县联络办会议,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联络办主任、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在秘书长朱宝莲的主持下,对2009年区县联络办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5、组织召开广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6、准备非营利机构免税资格申请的有关材料。

7、准备协会社会团体年检工作有关材料。

8、组织进行协会社会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