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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实施妇女法办法修改工作正抓紧进行 修法成妇女维权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2006-04-13 浏览数:1,306

     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记者陈丽平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之后,目前,湖南、陕西、安徽等省均已把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列入地方立法工

作计划,并正抓紧进行立法调研工作。这是记者从今天在京举行的学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培训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在会上说,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并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妇女人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妇女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新法针对当前反映突出的妇女参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益、家庭暴力等问题,在妇女六大权益领域都作出了重点突破,并从法律层面对弱势群体给予了倾斜保护与救助扶助。
  莫文秀指出,学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完善与法律相关的配套制度,不断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妇联组织一定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把积极参与地方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源头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