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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2012年11月13日,第八届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委员会主任杨青燕,副主任吴国权、何海琼,秘书长唐高翔以及徐立、何玮琦、李丽、黄刚强、何浩太、凌娜、张毅等七位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第八届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见面交流暨年度工作讨论会。会议由杨青燕主任主持。会议开始,杨主任向参会委员传达了第八届市律协法律专业委员会就职仪式暨任职培训会上协会领导对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的重要指示。她表示,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是新设成立的法律专业委员会,各委员通过自愿报名、竞选演讲等程序当选新一届委员,是荣誉,也是责任。因此,杨主任希望委员会各成员能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发现、探索、建立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机制。

本次会议重点讨论如何规划、开展委员会年度工作及如何扩大委员会作为新成立的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影响力两方面的内容。经过参会委员热烈的讨论,初步确定了委员会今后的工作:一、向全市律师征集研讨会议题,邀请相关单位专业人士,于12月中旬举办税务问题研讨会;二、建立、保持与国税局、地税局的日常工作联系,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的沟通和交流;三、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展增值税实务操作讲座;四、聘请税法专家进行税务法律知识讲座;五、调研我市律师业存在的税务问题、律师从事税务专业实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活动,加强我市律师在财税法律方面的认知度。

通过本次会议,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确立了主要工作方向。参会委员表示,作为新设立的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定当无私奉献、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同时希望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为我市律师业在财税法律专业化发展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