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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文化委成功举办 “足协‘四限’法律问题研究”沙龙

发布时间:2019-01-03 浏览数:6,391

20181220日晚,广州市律师协会文化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化委”)在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成功举办以“足协‘四限’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本次沙龙特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楼广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圣洁参加。文化委主任邹耀明、副主任林幕清、委员郑海鹰、万海龙、王晶出席了本次沙龙。参加本次沙龙活动的嘉宾还有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法学教授刘志强、《足球报》资深记者王伟、广东省五人足球协会会长刘孝五、亚足联及中国足协A级教练贾宏以及信息时报邹甜、广州日报谢泽楷、新快报王敌。沙龙吸引了律师同行及体育学院师生等近80人积极参加。本次沙龙活动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次沙龙活动由文化委副主任林慕清律师、委员郑海鹰律师主持。本次沙龙围绕中国足协“四限”新政这一主题,各位嘉宾以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视角就中国足协“四限”新政等方面发表意见、看法。

《足球报》资深记者王伟先生简单介绍中国足协“四限”新政的具体内容,就中国足协打击阴阳合同、违反“四限”的责任承担、“四限”对俱乐部、球员的影响等发表看法。

文化委邹耀明主任就足球与法律的关系、中国足协的法律地位思考、体育法授权足协、足协章程与协会成员的关系、 “四限”是否合法、以及“四限”对俱乐部与球员之间法律关系影响等方面发言。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楼广宇律师就中国足协“四限”与CBANBANBL中存在的“工资帽”进行横向对比,解释体育产业中行业存在 “软帽”与“硬帽”联系与区别,其认为应该对中超联赛中升降级俱乐部在“四限”中应该予以差别待遇以显公平。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在足协新政背景下,目前对俱乐部与球员之间争议属于体育仲裁与法院管辖尚存有分歧,中国足球仲裁组织是否具有合法性,体育仲裁裁决是否具可以强制执行,内外援争议管辖差别待遇等问题展开发言,其认为应该加快《体育争议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立法,并依法设立体育专业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俞圣洁律师简单介绍了其担任足球俱乐部法律顾问从业经验,就当前在青训球员转会如何保障俱乐部利益、俱乐部青训方面的支出不属于“四限”给青训带来积极影响、俱乐部与球员阴阳合同的效力、在足球新政下俱乐部的考虑等多个方面发表意见。

亚足联及中国足协A级教练贾宏认为球员、教练员属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其以教练的视角对中国足协“四限”进行解读分享。


广东省五人足球协会会长刘孝五介绍其丰富的足球行业从业经验,并谈及当年甲A时的工资帽设立背景,再就讲述其成立广东省五人足球协会背景、协会办赛的难点及体育产业发展等等。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法学刘志强教授就中国足协“四限”合法性发表讲话,特别就“四限”在公法、私法领域分别存在问题进行阐述。



嘉宾发言后进入交流互动环节,嘉宾之间及参会人员与嘉宾之间展开热烈的交流互动,现场气氛非常活跃。最后文化委邹耀明主任对本次沙龙活动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并对各位嘉宾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